8月24日上午,安徽省太湖县新仓镇转桥村村委会前的空地上,国徽高悬,横幅横挂,几张桌椅组成了一个巡回法庭。太湖县法院民一庭法官就在这里巡回审理了一起雇员身体损害纠纷案件。
法庭前围满了闻讯前来的群众。太湖法院的庭审评查人员、新仓镇和转桥村干部以及部分人民调解员坐在旁听席上旁听。
开庭前,庭审评查人员分别领到一份《庭审评查评分表》。表格上写明了庭审活动各个环节,以及每个项目的分值。虽然是巡回开庭,但是庭审布置规范、法官着装整齐、庭审井然有序,处处展示着法院的公平、公正、公开。在庭审中,承办法官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庭,认真倾听原、被告陈述和意见。
据了解,原告在为被告建房施工过程中,不幸摔伤,后经镇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是,被告以原告阻止其他工匠为其建设楼房为由,不愿给付余款一万元,为此,双方闹上了法庭。
庭审经过法庭陈述、法庭举证、质认、认证和法庭辩论阶段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法庭决定先行休庭,庭后再主持调解。尽管该案未能当庭得以解决,但参与旁听的群众对法院组织的巡回办案形式十分赞赏。
庭审结束后,法院庭审评查组成员围坐在一起,对庭审情况进行评查。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叶落根直言:“审判长未能正确引导被告的发言,未能充分控制好法庭秩序。”寺前庭庭长宋恩云指出:“被告妻子代理被告出庭,未出示相关证明证实两人的夫妻关系。”党组副书记叶建军说:“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充分参与,庭审很成功,但整个庭审驾驭能力不强。”合议庭成员则表示:“各位的意见有助于我们不断提高庭审质量,我们将认真改进,争取巡回审判更加规范化。”
巡回法庭进村进社区,直接面对基层群众,便民利民;但由于条件简陋,易受群众干扰,往往庭审比较随意。因此,规范巡回审判,意义重大。
2012年太湖县法院以开展“两评查”活动为契机,全面展开庭审评查,把固定开庭的庭审评查向巡回法庭延伸,不留盲点,以达到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求实效,规范巡回法庭审判,切实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的目的。
目前,该院就如何开展好巡回法庭庭审“评查”活动,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整改意见,有效促进了庭审规范化水平和干警审判业务能力的提高,为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奠定能力素质基础和工作质量基础。